第(2/3)页 饶是如此,两人也不敢回头去看一眼。 知道一个多时辰后,才带着大队人马前来。 灯火之下,深夜的浓雾也被驱散,地面上,只有一具已经凉透的死尸。 直到这个时候,两人才知道孟伟是怎么死的。 一剑穿胸,用剑之人出剑的速度简直快到极限,以至于,孟伟身上那个伤口,细的几乎不存在,如果不是两人都是以眼力著称的高手,未必能发现这么细小的伤口。 “这么说,出手的真的是公孙大娘了?”鲁少华皱眉道。 “江湖上,有这种剑法的,除了她,就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难道你怀疑是西门吹雪?”蛇王反问。 “不可能。”鲁少华想也不想,直接摇头。 “如果是西门吹雪,根本不需要玩这些手段,只是没想到,李逵遇李鬼,公孙大娘居然真的出现了,还带走了薛冰。” “这不是正好,真的公孙大娘出现,陆小凤更加不会怀疑。”蛇王道。 “也是,就是可惜了孟伟了。”鲁少华点点头,心中却只有庆幸,庆幸死的不是自己,庆幸的是销魂婆婆的习惯人所共知,她带走了薛冰,也算满足了金九龄的吩咐。 不说蛇王和鲁少华这边,却说另一边,就在他们追击薛冰的时候,平南王府也上演了无比精彩的一幕。 平南王府戒备森严,有些人想进来,只能暗中潜入,比如陆小凤。 而有些人想进来,却是大摇大摆,像是回自己家一样,比如李长空。 王府精美的花园里,李长空一手筷子,一手酒杯,从月上眉梢开始就在吃。 哪怕吃的知识花生米,喝的也是全无味道的白水,却给人一种十分享受的感觉。 这样太过悠闲的感受,十分容易引起旁人的关注,比如金九龄。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 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此刻,他无奈的看了李长空一眼,摇着他手里那把价值千金的折扇,不住的摇头。 “我听说,你来五羊城好几天了,每天都会去聚贤阁点一桌子广府菜,算是吃遍了整个五羊城,怎么今天这种日子还在吃,就有那么好吃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