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巧合-《麻瓜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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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扬声器中发出的一阵阵赞叹声,还有录制者的解说,让格瑞丝听得忍不住笑了起来。

    “宝贝,成为名人的感觉如何?我昨天在莫里森超市遇到了隔壁的莱顿太太,她还向我问起过你的魔术,想知道你究竟跟谁学的。”

    “感觉不坏!”哈麦斯随口应了一声,又问道,“你怎么回答莱顿太太的问题?”

    “我告诉她,你是自学的!”

    “噢,我猜莱顿太太不会相信,毕竟我的年纪实在太小了。”

    “不,她信了!”

    “真的吗?”哈麦斯吃惊的抬起了头。

    “当然。”格瑞丝一脸的自豪,“我的小哈麦斯可是‘半岁开口说话,1岁流利表达,2岁阅读报纸’的天才!对一个天才来说,4岁靠自学学会魔术,并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情!”

    哈麦斯汗颜。

    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说话读报只不过是穿越者的基本福利,魔术则是外挂附赠的另一项福利。

    自从穿越到这方世界,并获得[魔魂之眼]后,哈麦斯清晰的感受到,这件来历神秘莫测的无形奇物,一直在以某种让人无法理解的方式,一点一滴改造他的体质。

    他无比确信,即便是毫无魔法天赋的麻瓜,被[魔魂之眼]改造后,恐怕也会具备一定的巫师资质。

    更何况哈麦斯的父亲是一位正牌巫师,血管流淌着巫师的血脉,他敢肯定,自己的魔法天赋一定极为优秀,绝不逊色于所谓的“纯血家族”。

    “在旁人眼中,无论天才做出什么惊人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吗?嘿嘿,难怪有人说‘出名要趁早’,原来当天才的快乐,普通人绝对想象不到!”

    视频播放完毕后,哈麦斯自然而然的点开评论,继续体验“天才的快乐”。

    嗯,快赞美我吧!

    果然,前面的几十条评论,全都是清一色的惊讶和赞叹。

    不少沙雕网友回忆往昔,表示自己小时候只会和尿玩泥,而这小孩竟用魔术大把搂钱,于是深感自己一大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直到哈麦斯看到了一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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