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许愿-《不轻易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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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哲源手持铅笔在纸上沙沙地描绘着什么,特别专心。原来他正在尽自己的皮毛之学素描王若华的肖像,而且整个轮廓已经清晰可见,只需再落下点睛之笔,一副他自认很得意的杰作便可横空出世。屋内墙角摆放一台老式的空调,不时为他送来阵阵凉风,尽管如此,他的额头上还是汗津津的。

    倏忽之间,映照在屋内的阳光好像被什么遮住了,光线一下暗淡了下来。

    张哲源打开房门,终于迎来了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场雨。

    一时间,整个世界风起云涌,惊沙坐飞,行色匆匆的路人还没来得及看清风云从哪个方向袭来,便被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吞没了。

    之前,张哲源见王若华和她的上司王建东一起步行外出,也并未见两人回来。

    风雨交加,王若华现在在哪,是不是已经找到避雨的地方?一丝酸楚掠过张哲源心头,隐隐约约的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孩子担心,而且连王若华的名字都不知道。他明白自己的心绪,只是找不到担心的理由,也许根本不需要理由。

    大雨来得急,去得也快,不到一刻钟,风停雨住。

    在这段短短的时间内,张哲源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王若华的肖像。他觉得王若华的面孔太熟悉了,也不只是因为天天相见,好像在若干年前就已经认识了。他把认识的女孩子过滤了一遍,结果还是茫无头绪,用似曾相识也难以形容他大惑不解的心情。

    既然找不到答案,张哲源也不再去冥思苦想。他把王若华的肖像锁到抽屉里,像珍藏日记一样藏到了心里,这是他惟一的秘密。

    礼拜天,中都成公司只有五六个人在值班,张哲源风卷残云般把工作结束后,就冒出个古怪的念头,他想去爬山。

    爬山是张哲源的爱好之一,从前因为工作忙,或种种原因,他一直没有机会去实践。客观地说,是他的爱好太不切合实际了。平原生平原长的他,总幻想着有一天能爬一次山,登上山顶鸟瞰世界,或者再尽情地吼上两声,那是最豪迈不过的事情了。然而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命运就将他和一望无际的原野紧紧联系在一起,从未曾有分割。久而久之,他未能实践的爱好就成了心头寄存的夙愿。

    前沙峪村向西有山,向北也有山,张哲源目测着两个方向的山头与自己之间的距离。向西还是向北,他果断做出了选择,登上借来的自行车向北开拔而去。

    张哲源快马加鞭趱进了一个小时的行程,黑青色的山头已能一目了然。按照他的估算,应该到达山脚下了,可高傲的山头仍可望而不可及。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他必须为自己错误的估算买单。

    烈日炎炎,热浪一浪高过一浪,张哲源直觉得口干舌燥,眼冒金星,急需水份来补充身体所消耗的能量。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前不巴村,后不巴店,想要买瓶矿泉水都极其奢望。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上帝在路边的车辙里给他预留了些雨水,这是他想到达目的地的惟一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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