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这样虐待,我保证打死她!” 一时全世界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都被秦瑶光激怒了,纷纷开始对她口诛笔伐,直接引申为:她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能虐待得不成人样儿,再杀个把人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陆安鹏都差一点被顾念之带偏了,愣怔了一会儿,才赶紧站起来大声说:“反对!控方律师刚才的话跟本案无关,有故意抹黑我当事人的名誉和品德之嫌。” “我的当事人行医几十年,活人无数,这些都是切切实实的证据,不是控方律师用一张照片,和几句煽情的话语就能推翻的。” 陆安鹏的话,终于将网络上几乎被顾念之带偏的舆论又带回来了。 毕竟秦瑶光和秦氏医院这些年确实救治了不少人,这些人感情上还是偏向秦瑶光和秦氏私立医院。 他们一看见陆安鹏大律师的话,马上跟着发帖声援秦瑶光。 一时网上分成了两派。 一派已经直接冲动地给秦瑶光定罪了,另一派却比较冷静,认为现在的证据还不足以判断秦瑶光有罪,而顾念之自曝幼年时候的遭遇更有博同情之嫌。 可这种说法,激怒了更多的普通旁观者。 他们一般不发声,是沉默的大多数。 但他们也有逆鳞,这个逆鳞就是孩子。 谁如果拿孩子说事,对孩子不好,这些沉默的大多数是绝对不会继续保持沉默的。 微博上此条话题的转发数嗖嗖地上涨,评论也飞一般的盖楼。 “顾念之大律师如果没有撒谎,她的幼年遭遇是真的,为什么不能说出来?” “博同情?我先虐待你一遍,然后还不许你说话,你答应吗?你不答应?那怎么办,你说了就是博同情啊……你的脸呢?哦。已经没了。良心呢?被狗吃了?” “秦瑶光如果真的虐待过幼年的女儿,那她不仅有罪,而且有精神病,因为只有心理变态的人才会虐待小孩子。” “楼上别瞎说,你说秦瑶光有精神病,是在教她用精神病脱罪吗?” “楼上+身份证号码。秦瑶光没有精神病,有精神病的人只会伤害自己,变态才会伤害别人。注意,变态不是精神病。” 网络上的舆论瞬间被谴责秦瑶光残害虐待幼儿的帖子淹没了。 顾念之已经不慌不忙换上另一张照片。 这一张照片,还是秦素问书房的照片,跟刚才她“放错”的照片是同一个地方,连角度几乎都是一样。 不同的是,桌子底下已经没有了那个怯生生一脸警惕的小孩子。 而桌前的空地上,有一个用白色粉笔画着的倒地人影。 ※※※※※※※※※※※※※※※※※ 这是今天的第一更:第1874章《视觉冲击(1)》。 提醒大家的月票和推荐票~~~ 今天两更。 晚上八点有第二更。 PS:感谢俺的大盟“霁鱼儿”亲昨天打赏的十万起点币。O(∩_∩)O。 么么哒各位大佬小天使~~~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