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很简单,他之前跟Vanderbilt先生有争执,争吵之后,他有四个小时时间不知去向,就在这四个小时内,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被残酷杀害,并且纵火焚烧,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就是这个人做的!”警长的话再一次回荡在法庭内外,大家情不自禁听住了。 一道道带着审视的目光投向夜玄。 夜玄依然垂眸,在被告席上坐得笔直。 警长说完之后,检控官站了起来,神气活现地宣读对夜玄的指控。 “……巴巴多斯籍男子夜玄被控于10月28日在犹他州小石城Vanderbilt家纵火,并且谋杀全家十二口人。请法官和陪审员斟酌案情的严重性,对此作出恰当的刑罚。” 检控官简单地提出指控,下面就要由被告律师盘问证人和审查证据,辩驳检控方的指控。 也是因为时间紧急,来不及给史密斯交代重点,又担心史密斯不能随机应变,弄砸审讯,何之初选择亲自出庭辩护。 他不慌不忙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先走到法庭中央,风度翩翩地对所有人微微颔首致意。 法庭里几乎所有人一看见他就对他抱有好感,只有那位警长对他横眉冷对。 何之初当没看见这位警长的目光,径直走到检控官面前,用一口标准的牛津腔英语流利地说:“检控官阁下,请问您做出指控的直接证人和证据是什么?我刚才完全没有看见您有提过直接证人和证据。” “直接证人是管家先生,证据,就是火场现场。你有什么疑问?”检控官讥嘲地扯了扯嘴角,对何之初已经不以为然了。 何之初沉着地走到他面前,一手轻抚着自己的下颌,一手托着另一只胳膊肘,若有所思地说:“原来在检控官阁下看来,凶案发生前四个小时看见的人,也能叫直接证据。难怪在您做检控官的三十多年里,你您有打赢了10%的官司,输掉了90%的官司。” “你血口喷人!”检控官没想到何之初会知道他的工作绩效比例,一下子恼羞成怒,“你侵犯我的隐私!我要告你!” “检控官阁下,作为公职人员,你的工作绩效不是个人隐私,纳税人有权知道实际内容。”何之初的声音冷了下来,他转头看向一脸激动的警长,“还有警长先生,您用主观臆断代替客观证据抓人,是对公信权力的严重滥用。” 检控官一听何之初把这件事扯到警察滥用公权的问题上,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果然,陪审团成员的脸色立刻变了,包括那三个本来对夜玄不屑一顾的男人,都开始思考何之初提出的警察滥用公权的问题。 “各位陪审团成员,Vanderbilt先生被害案,非常复杂。但是我的当事人牵扯的案子,却很简单。简而言之一句话,他只是无意中出现在不恰当的地点,从而被人利用,陷害,而这位警长,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却只凭道听途说,没有任何直接的人证或者物证,就抓捕我的当事人,并且一度拒绝保释。——如果这样也可以,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何在?!” 何之初清朗的声音落地有声,一字一句如同重锤,砸在法庭众人心上。 警长被何之初说得满头大汗,急忙站起来辩解:“我没有滥用公权!我是有证据!” “什么证据?一个管家在傍晚的大街上看见我的当事人跟Vanderbilt先生说了话?这也叫直接证据?那要这么推理,管家先生的嫌疑更大,因为他跟Vanderbilt先生不知说过多少话,我猜想也曾经有过争执。还有更重要的是,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都被杀,管家先生和厨娘却安然无事。——如果这么推理,你们俩也有嫌疑!” 何之初的手指指向Vanderbilt先生的管家和厨娘,这两人吓坏了,齐声喊冤:“没有!不是我们做的!你没有证据!” “你现在知道我没有证据?管家先生,那你口口声声说是我的当事人杀人放火,请问你的直接证据又在哪里?我记得你在警局的笔录说过,你没看见是谁做的,因为那时候你已经睡着了。” 何之初眯了眯眼,下颌微微扬起,冷漠地看着满头大汗的管家先生,“按照警长先生的逻辑推理,你没有人证实你当时在睡觉,所以你也有嫌疑,而且嫌疑更大。因为统计数据表明,这种家族谋杀案,99%都是内部人士作案。” 管家瞠目结舌看着何之初,不明白自己怎么一下子就从重要证人,变成了重要嫌疑犯?! ※※※※※※※※※※※※※※※※※※※※※※ 这是第二更4300字。今天两更~~~求推荐票和月票! 亲们的推荐票呢?要投全票哦!o(╯□╰)o。 PS:大章哦!亲们晚安!点娘书评区在维护,据说要到晚上十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 另外,俺的新浪微博发了个五百字的吐槽小段子,亲们愿意看的可以去粉俺的新浪微博:写手寒武记。 O(∩_∩)O~。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