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再回头看着金婉仪,“金律师,我们来谈谈伪证罪。按照我国法律,在法律诉讼中,对案件重要情节隐匿罪证或协助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伪证罪的,从重处罚。” 顾念之把最后一句话说得很重,“金律师,你想好没有?如果你坚持这一份清单是真的,你极有可能涉嫌作伪证。还有,你为什么没有在这份财产清单上签字?而是只有顾嫣然签了字?” 金婉仪咬了咬唇,脑子里迅速思考着,避开签字的敏感话题,继续反驳顾念之:“顾念之,根据我国法律,而如果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就我而已,我没有有意诱导或者协助制造证据,所以就算证据有不实之处,我也不涉及伪证罪。” 顾念之有些意外,金婉仪真是进步了哈,居然能给她怼回来…… 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再追问金婉仪没有签字的事,算是放了她一马。 顾念之眉眼轻闪,又问:“是吗?但是你要想清楚,是不是有意伪造,得看法院怎么判定,并不是你自己说一句‘不是有意’,就能脱罪的。” 到了法庭上,必须要有切实的证据链证明自己确实不是有意的。 金婉仪再次沉默下来。 顾念之先声夺人,一顶顶大帽子扣下来,让她们先对自己产生怀疑,她才好进行下一轮进攻。 “法官大人,我之所以说被告顾嫣然有可能涉嫌诈骗罪,被告律师金婉仪有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罪,是因为我这里还有一份顾家财产清单。” 这时,顾念之把夜玄给她的顾家财产清单拿出来交给法院工作人员呈给法官。 ※※※※※※※※※※※※※※※※※※※※※※ 这是第三更,今天三更~~~~~~求推荐票和月票! 又是周一了,特别是推荐票啊亲! O(∩_∩)O~。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