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八 开业大吉(下)-《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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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种种奇珍异景,在一座处于十七世纪,到了晚上就不允许常人出行,一年到头只有元宵节区区三天时间才能办个灯会,而这都能引来整座城市为之颠狂,连皇家都要为此暂时取消宵禁的城市……所引起的轰动效应,那是怎么都无法形容的——哪怕它是大明帝国的首都!

    “明光堂”无声无息的重新开张之后第一天还好,因为知道的人不太多,但在当天晚上,当展厅里的灯火点燃起来之后,哪怕有禁夜之规,却依然吸引来了不少人——时逢末世,明帝国的种种法律已经不太有效了。而且第一批观众不是别人,正是那些负责夜间巡逻的五城兵马司和锦衣卫官兵。

    这些执法者本身也是人,看见这种奇异美景一样会被深深吸引住。最初是几个巡夜兵丁经过时看见这边灯火通明,以为是着火了,赶紧带着水桶沙袋想过来扑救,结果到了门前却都愣住。

    这算什么?嫌家里灯油太多烧着玩吗?那亮晶晶全透明的是玻璃倒也认识,可这玩意儿的价格远比琉璃腾贵,即使富贵人家得了此物也都珍而重之藏于内宅,近来稍稍流行一点的是小块小块用来镶窗格子,可从没听说过拿这么大块来砌墙的……这外面都用整片玻璃砌墙了,里面不还得都用金砖铺地啊!

    如果是在明初开国时候,布衣天子朱元璋崇尚俭朴,最讨厌别人铺张浪费,而且讲究等级,商人都不给穿丝绸的,哪户人家胆敢这么骚包卖弄,肯定早就抄家流放,所有财物统统充公,归他皇帝享用,一如沈万三的下场。

    不过现在毕竟年代不同了,国力衰弱,连带着官府的权威也大受影响——有几个愣头青一开始还想上前去砸门申斥,但立即被老成一些的前辈拉住:人家不过多点了几盏灯而已,还是在自家房子里点的灯,你用什么理由去管?能玩出这么大手笔的人家,其背后必然有极其强大的势力在撑着,咱们别去招惹,还是老老实实看灯罢——这可比元宵节灯会要好看多了。

    于是夜也不巡了,街也不禁了,一群人就这么站在大街上看热闹。光自己看还不算,又回去把老婆孩子拉来一起看,周围街坊邻居听到消息难免也要来凑个热闹……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没多久这条街面上就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仿佛庙会一般。

    到第二天可就更不得了,大群观赏人潮从四面八方拥挤过来,将这一整条街给堵了个严严实实。也亏得宣武门作为军队出征之门,周边道路四通八达,又有驯象所等大片空阔地域,才不至于连出城通道一起堵死。饶是如此,依然引起了上层人士的注意——历朝历代,对于这种大规模人员聚集一向都是非常忌讳的,当即便有官员主张要驱散人群,找出引发事件的源头,重重查处!

    “不过区区一家商户而已,竟敢如此招摇,一定要严加惩办!”

    “他们的那些奇淫技巧之物也要没收!”

    等到下头人打听清楚,此事源头乃是因为那户琼州短毛又搞了新鲜玩意儿之后,几个满脸横肉的中低级官员如此叫嚣道。大明官员工资低,他们平时没事都要找些事情出来好敲诈勒索,如今这天赐良机岂肯轻轻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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