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六 开业大吉(中)-《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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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陈大雷则是正儿八经签订了一个委托合同,正式委托他担任琼海贸易公司北京大区的总经理,全面负责贸易公司在此地的经营业务——甚至包括这份合同本身,也是茱莉写好,通过电报一并发过来,格式条款全部拟定详细,北京这几位只要在上面签字就行。

    最后发过来的策划书与各类合同足有厚厚一大叠,占用了电报局整整两天时间才发完,连带着陈涛自己也花了好几天时间翻译电码,译完之后人都瘫了。

    电文只是一部分,随着电文同时发出的还有一条快速帆船,自海南岛直放天津,上面连工人带物资,图纸之类装了满满一船,都是指明给陈涛,好让他东山再起的——茱莉的风格就是这样:要么不管,要管就从头到脚全部负责起来,连极其细微的地方都考虑到。

    这还不算完,几天之后解席又发过来一封措辞怒气冲冲的电文兴师问罪——为你京城那点破事,居然让我家太太挺着大肚子熬了一礼拜,最近几天精神明显不济。要是将来咱家儿子有什么麻烦,小心我老解杀上京城跟你算帐,藏皇宫里都没用!

    …………

    在如此兴师动众的折腾了好一段时间,陈涛个人的商业计划已经转变成为整个贸易公司在大陆总体布局的一部分。陈大雷的那份委托合同并不是与陈涛个人签署的,而是和整个琼海贸易公司定下的契约,陈涛在这里被委了个“琼海贸易公司大中华北方区总裁”衔头,就连陈玥儿也得了个助理的名义,每月有工资可领了。

    陈玥儿为此欢欣不已,毕竟短毛付薪水可是出了名的大方,有了这份收入她和她老爸吵嘴时再也不怕被卡钱袋子了。但对于陈大雷来说,无论总经理,还是总裁,这些新鲜名词对他并没什么意义。茱莉提出的那些商业条款规定甚严,在自身已经是一个大家族首脑的陈大雷看来,这份严格限定了个人权限以及公私分明的委托合同有点像卖身契,如果说以前他与陈涛之间的关系还是互相合作,互相扶持的话,这份合同一签下来,他就变成为陈涛打工了——或者说是为茱莉打工,因为陈涛也只不过是受茱莉所负责的贸易公司委托而已。

    不过陈大雷最后还是签下了这份协议,因为这份商业协议对他而言同样是个机会,而且还是他等待了很久的机会——茱莉在协议中给予“总经理”这个职位的权力相当之大,在北京这里他只需要向陈涛一人负责即可,而陈涛无论从能力还是兴趣上说,将来肯定是不会再管具体经营的,到时候从天津码头运来的,那些品种繁多,数量庞大的各类新奇商品,可就都是由他来操作了。

    说起来他陈大雷身为吕宋陈家的一族之长,丢下家族自己的生意不管,却跑来为别家效力,似乎是有点不顾大局?但他们陈家的情况却有点特殊——和老对头林家一样,他们吕宋陈家的上一辈也还健在,不过比起完全退居二线,把生意都交给儿子打理的林家老爷子,陈大雷他爹年纪要轻一些,精神更是矍铄旺盛,虽然在名义上把族长之位交给了大儿子,可平时家族里的各种事务,无论大小,却都还是牢牢把持在手中。而更要命的是他们老陈家上一代人丁兴旺,他陈大雷头上除了个老爹外,叔伯一辈的老家伙还有不少,个个都挺活跃的……头上有这么多长辈压着,他陈大雷是有劲也没处使。

    故此他才会以堂堂一族之长的身份,却跟着陈涛千里迢迢来北京发展,无非是想走一条曲线救国路线,借助外力证明自己的能力——家族的力量指望不上啊。先前陈涛做得那些事情,很多在他眼里纯粹小孩子的瞎胡闹,但依然很有耐心的陪着一起去做,却正是为了得到今天的这个机会。

    所以哪怕这协议上的条件更苛刻一点,他也一定会签的。在签署了协议,接受了贸易公司的雇佣之后,他便可以正式加入到琼海贸易公司这个庞大而富饶的商业王国之中,而且从一开始就具备相当高的决断之权。这个舞台可比原先小小陈家要广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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